福建莆田智濠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莆田德濠智造谷项目-3#厂房、4#厂房、5#厂房、6#厂房、7#厂房、10#厂房、11#厂房、18#厂房、19#厂房、26#厂房、27#厂房项目,建设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总平图方案变更调整申请,主要调整内容为:
主要平面及总图调整
1、3#厂房面积计算有偏差指标调整;
2、3#厂房3-F交3-9轴至3-10轴增加通信机房兼5G室分机房;
3、3#厂房的配电房应电力要求修改;
4、7#厂房二层层高修改为5.5m,四层层高修改为3.8m;
5、10#厂房建筑层高、建筑高度、楼梯间、分户墙、露台调整;
本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规划高度调整内容详见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总平面图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6988613,联系人:小蚁,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涵江区自然资源局窗口)。
附件:1.原规划总平面图
2. 拟变更总平面图
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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