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秋收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种粮及晚稻叠加补助资金审核情况的公开
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1〕20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2〕2号)和《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88号)规定,对在我区规模种植粮食作物达20亩及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其中种植晚稻的每亩给予叠加补助500元)。我区2023年秋收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种粮及晚稻叠加补助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共发放补助资金111.7935万元,受益主体30个。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涵江区2023年秋收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种粮及晚稻叠加补助资金资金发放名单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39203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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