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9时30分在涵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大厅举行拍卖会,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02个标的)
(一)涵江区涵西办剩余安置房(100个标的111间/套):苍口小区工具间及下林小区、延宁一期、延宁二期住宅,总建筑面积5401.33㎡,详见《拍品清单一》。
(二)涵江区涵西街道香林街399号溪郡10号楼2801室,建筑面积125.13㎡,详见《拍品清单二》。
(三)涵江区涵西街道香林街399号溪郡10号楼2803室,建筑面积95.38㎡,详见《拍品清单二》。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増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品清单一》中标的序号9、10、66为带租拍卖,标的合法租赁户如按本公告规定报名参拍,则享有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保证金
(一)住宅的竞买保证金均为5万元,单个工具间的竞买保证金均为1万元,整体转让工具间的竞买保证金详见《拍品清单一》。
(二)竞买人可参与其所交纳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的多个标的竞买,但只能成交一个标的,若需成交多个标的须累计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三)交纳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7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单位: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涵江支行;开户账号:685 606 189),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10日前向我司有偿获取拍卖文件,并可提交书面申请。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止于标的所在地。
六、《拍品清单一》标的的权利性质均为划拨,拍卖成交后,涉及到产权转移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180号 0594-3016336
(微信同号)13905041118 13860982610
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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