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兹定于2025年5月23日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大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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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拍卖标的 |
宗地 面积 (㎡) |
建筑 面积 (㎡)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参考 总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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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半南西路152-154号、158号不动产 |
857.96 |
1109.6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划拨/自建房 |
机关团体用地 |
20 |
169 |
参考总价含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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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涵江区大洋乡大洋村渡口街不动产 |
624.02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办公、宿舍)机关 |
5 |
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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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涵西街道苍口小区9#楼—18#楼76间工具间 (40个标的) |
详见项目首登证 |
4784.3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划拨 |
工具间 |
5 |
详见拍品清单 |
40个标的逐个拍卖,每个标的保证金均为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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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涵江区大洋乡大洋村度口不动产 |
96.02 |
348.54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批准拨用 |
办公、住宅 |
6 |
5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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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涵江区庄边镇庄边南街20号不动产 |
871.7 |
488.58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
划拨/自建房 |
农村宅基地 |
15 |
1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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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涵江区新县镇湘溪西路102号不动产 |
569.16 |
301.82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划拨/自建房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办公用地) |
7 |
65 |
带租拍卖,租赁期限至2026年4月8日,租金1509元/月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序号1、2、3标的竞买,序号4、5、6标的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及相关说明
(一)采用有保留价増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序号6标的为带租拍卖,标的合法租赁户如按本公告规定报名参拍,则享有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保证金
序号3标的竞买人可参与其所交纳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的多个标的的竞买,但只能成交一个标的;若需成交多个标的须累计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涵江支行
开户账号:685 606 189
五、看样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止于标的所在地。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2日向拍卖人有偿获取拍卖文件并可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17时。
七、序号1标的权利性质为划拨,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办理出让手续,权利性质按出让予以过户,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
八、序号3标的权利性质为划拨,拍卖成交后,涉及到产权转移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莆田市涵江区富园路180号
0594-3016336 13******610 陈女士
莆田市新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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