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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保障性住房2户申请家庭审核公示

来源:涵江区住建局 时间:2024-05-2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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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申请人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共同申请人 工作单位 家庭收入(万元/年) 资产总计(万元) 人均自有私房建筑面积(m²)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是否通过 复核不通过原因
1 吴碧金 35*************408 吴丹丹 华兴玻璃厂 5.0 0.0 0.0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涵江区 三江口镇 东清村 复核认定通过  
2 郑美云 35*************947 刘晓凡 福建安特微电子有限公司 13.43 0.0 0.0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涵江区 庄边镇 赤溪村 审核不通过 未婚的小孩需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拍照;若无身份证,身份证可以不提供;所有共同申请人的信息需要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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