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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保障性住房1户申请家庭审核公示

来源:涵江区住建局 时间:2023-05-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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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街道办、区民政局审核,区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58日至202351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0594-3286128;举报电话:0594-3286128;投诉电话:0594-3296569,网址:www.ptjsj.gov.cn

 

轮候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家庭收入(/)

家庭总资产(万元)

人均住房面积(m²)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城区

街道

社区

18210

林明义

林妹金,林光美

27000.0

0.0

10.61

低收入

涵江区

新县镇

仙安村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撤销申请,现予公示。

轮候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户籍信息

申请撤销原因

城区

街道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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