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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保障性住房5户申请家庭审核公示

来源:涵江区住建局 时间:2023-04-0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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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街道办、区民政局审核,区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0594-3286128;举报电话:0594-3286128;投诉电话:0594-3296569,网址:www.ptjsj.gov.cn。

轮候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家庭收入(元/年)

家庭总资产(万元)

人均住房面积(m²)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城区

街道

社区

18114

姚玉明

姚丽英

25200.0

0.0

15.0

低收入

涵江区

国欢镇

后洋村

 

18115

张晶晶

乔梦迪,张乔奕

33600.0

0.0

5.19

低收入

涵江区

三江口镇

美尾村

 

18125

林文星

林爱萍,林峰

72000.0

0.0

15.0

中等偏下收入

涵江区

三江口镇

高美村

 

18135

吴学赟

 

26400.0

0.0

0.0

低收入

涵江区

白沙镇

长兴村

 

18141

黄政国

 

40000.0

0.2

0.0

中等偏下收入

涵江区

庄边镇

吉云村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撤销申请,现予公示。

轮候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户籍信息

申请撤销原因

城区

街道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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