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开发区(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二、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内容分为14个部分:提升园区规划、优化空间布局、统筹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强化功能配套、完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突出开放招商、深化创新驱动、吸引人才集聚、集约节约用地、落实推进机制。
(一)提升园区规划。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布局要求,编制开发区整合提升规划,明确开发区整合及拟新拓展区域的空间四至,将工业熟地调整至园区范围,统筹核心区、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优化空间布局。按市里要求做好园区机构改革等工作,以莆田高新区为核心区,新拓展滨海新区、食品产业园、城北工业园、新涵工业园等4个园区,总面积达45.59平方公里,实现开发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统筹产业布局。加强开发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
(四)提升产业层次。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着力发挥龙头效应,拓展供应链、采购链、服务链、人才链、资金链等多个链条的融通协同发展。
(五)强化功能配套。高标准推进开发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数字化、服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建设数字化智慧园区。
(六)完善管理体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按照“精简、高效、放活”原则,落实优化管理体制、整合归并内设机构、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创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建立自助政务服务区,实现“园区事园内办结”。
(八)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开发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引进国内外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采取独立、委托或联合市场主体等方式,实施开发区开发建设、开放招商、管理运营、项目服务、投融资等。通过财政注资、资产划转、财政奖励、授权经营等方式支持运营公司、投资公司发展。
(九)引入市场机制。开发区管委会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营模式。
(十)突出开放招商。要突出开放招商、强化项目带动,引进产业龙头、填平补齐产业链,做优做强产业集群。
(十一)深化创新驱动。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促进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应用,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十二)吸引人才集聚。用足用好“壶兰计划”,强化开发区集聚产业人才主阵地作用,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引进集聚各类产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十三)集约节约用地。强化“亩均论英雄”激励引导,推进以亩均产出为导向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措施。
(十四)落实推进机制。成立区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
三、特色亮点
按照基础设施优先、产业优先、公共配套优先、环境优先原则,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打造“改革试验区、开放先行区、创新引领区、合作示范区”目标,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动资源有效整合,形成集聚效应,构筑定位清晰、优势互补、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开发区发展新格局。
四、落实措施
组织开发区观摩拉练活动,检验各开发区在重大项目、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效成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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