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涵江区总支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山区农村留守孩子教育的建议》(202300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山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问题,为让更多山区农村留守儿童享受法治教育、沐浴法治阳光,我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全面优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护航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主要做法
(一)提升山区农村法治水平
山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水平的提升应以山区农村法治环境的改善为基础。因此,全区各乡镇司法所切实担负起普法属地责任,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我区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全区各有关单位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深入山区农村及校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宣传,为山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视法治教育阵地建设
法治教育阵地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区现已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个,并依托基地开展常态化、阵地化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了青少年法治观念的养成和法治信仰的树立,同时促进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特别是山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中,取得了良好宣传教育效果。
(三)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学校教育在山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我区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注重发挥其在做好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法治课堂、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等,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全区各山区农村中小学均聘任法治副校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山区农村留守儿童法治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区将紧抓不懈,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纵深开展普法宣传
把山区农村留守儿童列为普法重点对象,常态化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农村“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校园、留守儿童家庭等,根据不同年龄山区农村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普法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法律信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课程,根据山区农村留守儿童特点合理教学,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
(二)持续推进阵地建设
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扩大法治社会“大课堂”的活动范围。积极发挥基地在法治教育中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作用,并创新载体形式,提升创建质量,推动法治与德治、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让山区农村留守儿童能够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使德法共育深入人心。
(三)多方联动凝聚合力
坚持把健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运行机制作为普法工作的基础性和保障性措施来抓,进一步细化全区各单位普法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普法任务,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山区农村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律师等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针对性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援助。加强与教育等有关部门间联动,相互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共同推动山区农村留守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领导署名:梁庆龙
联 系 人:张英
联系电话:0594-6791898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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