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高敏委员(涵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提出的《关于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健康副校(园)长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配备及管理的通知》(莆教体〔2023〕12号)文件要求,我局已经对试点先行的9个学校(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涵西幼儿园、涵江区实验幼儿园霞徐分园、莆田青璜中学、莆田第六中学、涵江区实验小学、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第十七中学、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配置政治素养好、中级以上的医务人员。其中涵西幼儿园、涵江区实验幼儿园霞徐分园由妇幼保健院选派;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莆田第十七中学由涵东涵西社区卫生服务中西选派;莆田青璜中学、莆田第六中学、涵江区实验小学、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要求,为确保学校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能够得到持续推进,及时总结驻派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工作模式,同时做好健康副校(园)长的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并在全区逐步推进,2027年底全区学校(幼儿园)配齐健康副校(园)长。
领导署名:许磊
联 系 人:武文燕
联系电话:3311651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