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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执法局关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0220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执法局 时间:2022-08-1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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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涵执函20225

答复类别:(B)类

 

九三学社涵江区支社

 贵单位提出《关于加强公园建设与管护的建议》的提案(第202204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局在公园建设与管护工作中负责公园公厕的管护工作,目前我局管理维护的公园公厕共7座,其中囊山公园2座、人民公园3座、白塘湖公园1座、西河公园1座,并已全部纳入环卫多位一体保洁合同中,由环卫承包公司派专人负责值守保洁为加强公园建设与管护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落实公厕“一长两员”制度。公厕管理员挂牌上岗且服装整洁,切实做好制度管理牌、台账记录完整、公示牌上墙公开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建得成、管得好。

二、落实公厕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共厕所周边5米范围内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管理间和休息室要保持整洁有序,工具摆放整齐,无乱堆放物品,严格按照“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做到“随脏随保”,定期开展消杀,确保公厕内外整洁、美观、无异味。

三、加强公厕设施管理。加强公厕内部设施设备管理,定期保养维护,及时更换和维修公厕内老旧、损坏的设施设备,确保公厕正常使用。

四、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采取日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以及“日巡查”模式,对承包公司的公园公厕保洁作业加强监管督查力度不定时不定点我区公园公厕卫生进行巡查监管

下一步我将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条例》,结合贵委的提案建议,在今后的公园公厕管护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提升。

感谢您对公园建设与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公园建设与管护工作,多提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朱丽辉

:王军

联系电话:3568261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1日

 

 

 

抄送: 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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