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涵执函〔2022〕4号
答复类别:B类
刘霜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塘头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因塘头学校位于省道201段(非城市道路),对省道的管理非我局职责(我局职责为管理城市道路),我局将会积极配合201省道的主管部门及属地国欢镇政府加强塘头学校周边食品游摊的管理,积极取缔塘头学校周边违法占道经营的流动食品摊点。
领导署名:朱丽辉
联 系 人:陈彬
联系电话:13850269092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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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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