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涵执函〔2022〕3号
答复类别:B类
沈福禄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职责,针对中心主城区部分群众违规占用停车位的问题,我局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中心主城区区域内违规设置停车场的整治力度,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经营主体违规占用人行道设置停车场的场所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积极整治违规设置停车场行为,2022年我局已通知督促4家停车场所业主办理收费备案手续,2家违规设立停车场所业主拆除栏杆并停止收费。
二是加大中心主城区区域内乱占用停车位的整治力度,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业主用杂物占用停车位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如业主逾期未整改,中队将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并积极配合各镇办对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执法。2022年我局各中队共配合各镇办清除各类占用停车位的杂物26处。
领导署名:朱丽辉
联 系 人:陈彬
联系电话:13850269092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
![]()
![]()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督查室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