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涵执〔2018〕95号
办理结果:A
关洪辉等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审批园下村新农村建设小区建房手续》(第2号)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意见。
您提案中所提到的关于望上级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尽快解决批准园下村新农村建设小区建房手续的问题,确非我局职责,建议转其他相关部门(住建局)处理。
领导署名:关元福
联 系 人:陈 彬
联系电话:3296322
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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