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加强涵江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围绕行业核心领域与薄弱环节,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现通报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建瓯市鑫荣物流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2025年06月03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涵江区江口镇桥尾G228线 K4701+650m上行车辆路面动态监测点有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出现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建瓯市鑫荣物流有限公司名下。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案
2025年08月05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收到投诉人举报线索关于杭州优先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存在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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