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加强涵江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围绕行业核心领域与薄弱环节,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现通报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安市旺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2025年07月29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石庭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检查时发现有一重型平板自缷半挂车存在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南安市旺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萍乡市申捷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案
2025年07月29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涵江区三江口镇后郭村温厝路202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一中型罐式货车私自加装一台加油机及油枪,存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萍乡市申捷物流有限公司名下。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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