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加强涵江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涵江区交通运输局围绕行业核心领域与薄弱环节,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惩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现通报一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厦门集盛达物流有限公司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2025年06月25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江口四十米路检查时发现有一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存在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厦门集盛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福建陆闽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案
2025年06月24日,涵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白塘公园路口检查时发现一客车存在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经核实该车为福建陆闽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名下。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涵江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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