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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涵)应急罚[2025]11号

来源:涵江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10-2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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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涵)应急罚[2025]11号

处罚事由

张家港吉祥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化学品储存类违法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吉祥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2674427799N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注册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冯卫民

处罚内容

处罚人民币50000元整(伍万元整)

案件名称

张家港吉祥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处罚决定期

2025/10/24

处罚机关

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ID

 

公示日期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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