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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四大队第Z4001598号当场处罚决定书

来源:涵江区执法局 时间:2023-10-1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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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力编码

项目名称

处罚文号

立案时间

被处罚人

案由(具体)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及执行情况

结案时间

3

PT01CG--CF-0084

在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内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Z4001598号当场处罚决定书

2023.10.11

曾爱民

曾爱民于2023年10月11日在涵江区新涵大街与国欢路交接处红绿灯旁绿化带内倾倒沙子,倾倒沙子损害绿地的的面积为1.5m×2m计3㎡。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2023.10.17

  附:相关行政职权目录

1

权力编码

PT01CG--CF-0084

项目名称

在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内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权力依据 (具体条文)

《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第一款(七)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罚: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一的,责令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以5元至500元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1、轻微:在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内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损害面积1平方米以下的

A:损害面积1平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50元罚款。

2、一般:在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内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损害面积1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

A:损害面积1平方米以上3平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100元罚款。

B:损害面积3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200元罚款。

3、严重:在公共绿地和风景林地内倾倒废弃物、放牧、采石、挖土和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损害面积5平方米以上或屡教不改的

A:损害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300元罚款。

B:损害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400元罚款。

C:屡教不改的。责令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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