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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编码 |
项目名称 |
处罚文号 |
立案时间 |
被处罚人 |
案由(具体)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及执行情况 |
结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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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1576号当场处罚决定书 |
2023.4.4 |
江水文 |
江水文于2023年4月4日擅自在涵江区六一西路2290-50号占道摆摊,占用道路的面积为1m×2m计2㎡。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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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3 |
张晓锋 |
张晓锋于2023年4月3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涵江区涵东街道金象街光头强果品门口占道经营,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m。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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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T01CG--CF-0122 |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
第Z40030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6 |
王光志 |
王光志驾驶车辆贵AC7513于2023年4月6日在涵江区涵港大道云度公司附近部分路段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遗撒、污染道路的面积为2m×3m计6㎡。 |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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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T01CG--CF-0122 |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
第Z40030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2 |
李国耀 |
李国耀驾驶车辆闽B52907于2023年4月12日在涵江区南环城路后宫段部分路段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遗撒、污染道路的面积为2m×8m计16㎡。 |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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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T01CG--CF-0122 |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
第Z40030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2 |
张仕国 |
张仕国驾驶车辆闽B56137于2023年4月12日在涵江区人民街南伸涵东所附近部分路段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遗撒、污染道路的面积为2m×8m计16㎡。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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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T01CG--CF-0058 |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第Z4003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4 |
莆田市程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莆田市程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涵江区江口屠宰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面积为1.5m×1.5m×4 m计9m³。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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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杨华香 |
杨华香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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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温培添 |
温培添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锡纸烧),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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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陈李萍 |
陈李萍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炸串),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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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刘春根 |
刘春根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臭豆腐),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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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刘慧芳 |
刘慧芳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四果汤),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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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杨晓晓 |
杨晓晓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烤鸡),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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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贺峰 |
贺峰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烧烤),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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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沈丽霞 |
沈丽霞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果茶),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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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PT01CG--CF-0013 |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
第Z40030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4.17 |
唐举龙 |
唐举龙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果茶),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
2023.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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