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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四大队2023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来源:涵江区住建局 时间:2023-04-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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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职权编码

项目名称

处罚文号

立案时间

被处罚人

案由(具体)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及执行情况

结案时间

1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1576号当场处罚决定书

2023.4.4

江水文

江水文于2023年4月4日擅自在涵江区六一西路2290-50号占道摆摊,占用道路的面积为1m×2m计2㎡。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4

2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3

张晓锋

张晓锋于2023年4月3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涵江区涵东街道金象街光头强果品门口占道经营,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m。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12

3

PT01CG--CF-0122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第Z40030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6

王光志

王光志驾驶车辆贵AC7513于2023年4月6日在涵江区涵港大道云度公司附近部分路段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遗撒、污染道路的面积为2m×3m计6㎡。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17

4

PT01CG--CF-0122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第Z40030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2

李国耀

李国耀驾驶车辆闽B52907于2023年4月12日在涵江区南环城路后宫段部分路段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遗撒、污染道路的面积为2m×8m计16㎡。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0

5

PT01CG--CF-0122

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交通工具未保持外观整洁,或不遵守相关规定的

第Z40030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2

张仕国

张仕国驾驶车辆闽B56137于2023年4月12日在涵江区人民街南伸涵东所附近部分路段运输渣土时,未采取密封、包扎、覆盖措施,在沿途造成泄漏、遗撒,遗撒、污染道路的面积为2m×8m计16㎡。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0

6

PT01CG--CF-0058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第Z4003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4

莆田市程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莆田市程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涵江区江口屠宰场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面积为1.5m×1.5m×4 m计9m³。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1

7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杨华香

杨华香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8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温培添

温培添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锡纸烧),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9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陈李萍

陈李萍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炸串),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10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刘春根

刘春根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臭豆腐),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11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刘慧芳

刘慧芳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四果汤),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12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杨晓晓

杨晓晓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烤鸡),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13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贺峰

贺峰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烧烤),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14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沈丽霞

沈丽霞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果茶),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15

PT01CG--CF-0013

擅自占道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第Z40030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4.17

唐举龙

唐举龙于2023年4月17日,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涵江区涵东街道公园东路占道加工(果茶),占用人行道的面积为2m×1.5m计3㎡。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已执行到位。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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