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开展2024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监督检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随机抽取方法产生了本次5家检查对象,分别是莆田市鸿兴禽畜良种有限公司、莆田市五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中闽金珍茶场专业合作社,莆田市灯炉红农业有限公司,2名执法人员分别是关丽钦、林丽碧。
2024年12月04日,我局工作人员及两名执法人员深入5家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现将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05日
附件
涵江区2024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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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日期 |
执法人员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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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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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1)是否将生产记录上传至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2)上传的追溯信息是否及时,完整规范(3)销售的农产品是否按规定赋码出证或贴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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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鸿兴禽畜良种有限公司 |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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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莆田市五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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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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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莆田市涵江区中闽金珍茶场专业合作社 |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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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莆田市灯炉红农业有限公司 |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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