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禁止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
@食品销售者:
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贮存和追溯管理等制度,特别是受灾地区的食品销售者要及时排查并妥善处置受潮、受淹、变质、污染、过期的食品,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或被洪水浸泡、污染等原因导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不得销售非正常死亡、受污染或腐败变质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果蔬、粮食及其制品等。
消费者请注意:
(一)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滋生。
(二)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
(三)烧熟煮透。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四)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黏、发霉等变质食物。
(五)选择安全食材。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感官性状等是否异常等,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霉烂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注意: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者,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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