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2023〕76号》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监督抽检包括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3大类食品共100批次,结果均合格,合格率为100%。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食品抽检公示明细表(第二期)
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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