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监督抽检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5大类共174批次,其中合格172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8.9%。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后续处理情况:抽检不合格案件线索已移送至莆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做好不合格原因排查及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1.铝的残留量: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摄入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人体摄入的铝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产生多种生化反应,可能导致贫血、骨质疏松等问题。特别是对老人、儿童和孕妇,长期摄入含铝食品可能导致痴呆、发育迟缓等问题。
2.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农药中常见的杀虫剂,它们的残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咪鲜胺的主要危害为神经毒性和致癌性,而咪鲜胺锰盐则会导致中毒和肝损伤。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2024年莆田市涵江区食品抽检公示明细表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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