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9304-2003《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和GB 16330-1996《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
本标准与GB 19304-2003和GB 1633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按照GB 14881调整了标准结构;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生产用源水的水质监测要求;
——修改了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增加了源水采集卫生要求;
——修改了厂房和车间、设施和设备要求;
——增加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增加了附录A“包装饮用水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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