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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临时救助事宜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3-1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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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受理的经镇(街)审核、公示的临时救助申请材料共有1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涵民〔20203号)标准:

(一)急难型救助标准。因遭遇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劳动力伤残、死亡的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确诊后在医院急需医疗费救治的,困难程度较轻的,及时给予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临时救助;对困难程度较重,及时给予8000元以下(含8000元)的临时救助;对严重困难、救助金额较大的,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

现已进行了初步审核,拟发放救助资8000.00元,具体救助名单、事由及救助金额如下。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于5日内(325日至329)向民政局低保办反映。(电话:3566559)


涵江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情况表(20213月)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数

家庭地址

申请原因

拟救助金额()

银行账号

1

陈梅英

35030319580215****

4

涵西商城

因患脑肿瘤,目前还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截止到3月已花费16万,儿子瘫痪离异,丈夫年老患病,孙女小学四年级在读,家中无劳力,家庭陷入困境。拟按照“急难型”救助方式给予其8000元临时救助。

8000

6221840504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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