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下达2018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11-21 10:20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为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莆财社〔2018211号)及涵财社[2018]23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万元(详见附件)。

此次下达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市级补助资金,待省级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下达后,将根据各地冬春期间灾区群众需救助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此次下达的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502项“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2018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并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60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2018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                  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

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8年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分配资金

备注

 
 

芦镇

0.9

 

 

白沙镇

0.9

 

 

新县镇

1.1

 

 

庄边镇

1

 

 

大洋乡

1.1

 

 

合计

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