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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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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条等相关规定,莆田市涵江区维克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一个月仍未申请延续或注销,现将该学校办学许可证公示注销。

  经核查,莆田市涵江区维克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办学许可有效期内连续三年未实际开展培训工作,学校无在校学生且无负债,现拟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大群众可来人、来电或来信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自公示之日起,该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培训机构名义开展招生、教学等活动,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594-3569805(区人社局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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