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科技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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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依据 |
负责科室 |
科室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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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落实措施,指导全区科普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落实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五)拟订全区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六)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落实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
1、 |
1、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 3、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落实措施,指导全区科普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5、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涵委办发〔2019〕3号 |
办公室 |
林建花 |
0594-3598034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6号商务大楼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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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 (八)拟订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九)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落实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运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十一)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落实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依法拟订法律规定的全区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计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
2、 |
1、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落实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2、拟订全区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3、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落实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4、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 5、拟订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6、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落实措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运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7、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
涵委办发〔2019〕3号 |
科技事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
周婷婷 |
0594-3598034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6号商务大楼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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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和福建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十五)指导乡镇、街道、园区等科技推广有关工作。 (十六)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
3、 |
1、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落实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2、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依法拟订法律规定的全区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计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4、负责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和福建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5、指导乡镇、街道、园区等科技推广有关工作。 |
涵委办发〔2019〕3号 |
人才事务管理股 |
黄缴青 |
0594-3598034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6666号商务大楼1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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