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依据 |
负责科室 |
科室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及地点 |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性的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涵江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区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举办重大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颁布全区各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监督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教育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市场。指导、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交流项目相关事务,推动涵江文化走出去。 指导、管理文物工作,负责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事务,监督管理印刷业、出版物发行业、版权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承担电影行政管理事务,推动电影事业、产业发展,负责电影放映的监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行业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综合文稿起草、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访、财务、统计、党建、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统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统计工作。统筹指导应急、体制机制改革、综治平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2号) |
办公室 |
石敏 |
0594-3310333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主要职责同上 |
2 |
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等政策法规研究。承担党和国家文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的宣传教育。负责本行业相关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网上办事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务。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管理措施,对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业务进行宏观指导、监督。对文化体育经营户进行政策法规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2号) |
审批监督股 |
陈荣华 |
0594-3310333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主要职责同上 |
3 |
负责拟订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和广电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文化馆、文管办、图书馆、影视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文体站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及活动开展,管理全区公共文化设施。贯彻落实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事业。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资产调查,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案件。指导、监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修缮和合理利用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和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繁荣。承担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工作。监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组织实施监听监看。在上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依法对辖区内的广播电视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音像市场实施管理、监督。监督管理图书出版、报刊(含内部报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发行、印刷行业、音像电子出版业。指导和组织农家(社区)书屋工程。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牵头组织工作。指导印刷、出版物发行行业协会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2号) |
文化新闻广电出版股 |
范珊珊 |
0594-3310333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主要职责同上 |
4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区少体校和学校各类体育基地的训练工作。负责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负责重大体育竞赛、体育活动的策划、协调以及体育科研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2号) |
体育股 |
刘下元 |
0594-3500355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主要职责同上 |
5 |
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滨海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旅游业的标准规范、行业自律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旅游项目工作年度计划,统筹监督旅游业的形象推广、交流合作、公共服务、项目招商、执业培训、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辖区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及旅游投诉处理。负责旅游安全监管工作及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置。负责本辖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和旅游资源普查,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2号)号 |
旅游股 |
叶峰 |
0594-3394300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宣传、贯彻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开展全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委托机关负责;同时接受上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有:查处营业性演出和歌舞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文化、电子游戏、美术品经营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网络视听网站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区文物行政执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行政案件和其他事项。 |
6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问题的批复》(涵委编〔2012〕16号) |
莆田市涵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姚健 |
0594-3312318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5层 |
|
|
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开展和指导全区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保护与抢救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古建筑维修的技术性工作,建立全区文物数据库、收集整理文物资料并归档保存,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并建立文物保护档案资料,指导文物单位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建设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道、镇、村)的申报相关工作,完成局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
7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职责等的通知》(涵委编〔2021〕4号) |
莆田市涵江区文物管理办公室 |
贾国民 |
0594-3550209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涵江区图书馆4层) |
|
|
文化馆是全区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弘扬时代主旋律。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积极为我区文化事业培养大量优秀后备人才。搜集、整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8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文体广电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编〔2012〕44号) |
莆田市涵江区文化馆 |
黄向阳 |
0594-3313399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
9 |
《关于批准成立涵江区公共图书馆的通知》(涵编字〔1995〕6号) |
莆田市涵江区图书馆 |
陈春斌 |
0594-3566023 |
每周三-周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 |
||
|
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对少体校运动员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及体育骨干。 |
10 |
《关于成立涵江区业余少体校的批复》(涵编字〔1993〕第6号) |
莆田涵江区业余少体校 |
姚志勇 |
0594-3392511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1423号 |
|
|
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掌握旅游事业发展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民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客源市场,开辟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负贵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发展国内公民旅游,负贵对国内旅游、出境(出国)旅游的管理、指导和旅游签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辖区内景区景点的规划、评审、建设和管理,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贵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负贵全区旅游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检查监督;组织涉外及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报批工作;指导并协助旅游经曹单位逐步实施标准化、规范 化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人才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和认证,负责管理直属企业单位。维护旅游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理旅游者投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11 |
《关于涵江区旅游事业局职责的通知》(涵编〔1998〕21号) |
莆田市级涵江区旅游事业局 |
肖爱国 |
0594-3394300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涵东街道涵华东路225号5层 |
|
|
12 |
《关于同意成立莆田市涵江区白塘湖风景区管理处的通知》(涵编字第〔1999〕17号) |
莆田市涵江区白塘湖风景区管理处 |
陈志勇 |
15******118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涵江区白塘湖风景区管理处景区内 |
||
|
负责全区农村电影“2131”工程实施;负责在区政府规划指导下,提供城乡数字电影院建设服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13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莆田市涵江区文化影视服务中心等问题的批复》(涵委编〔2012〕24号) |
莆田市涵江区影视文化服务中心 |
郑文海 |
17******228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72号 |
莆田市涵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