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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全区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本区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台、港、澳地区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本区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大通关工作。
(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
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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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效能、综治、精神文明、计生、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纪检监察工作;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办理机关人员经贸类出国(境)的有关手续;指导和管理机关工、青、妇工作;完成上级、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配合申报各级各类商务扶持资金;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行政后勤工作等。
负责牵头组织拟定本区商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我区商务运行状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及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组织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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