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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单位机构职能目录

来源: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1-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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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单位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及地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统筹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区“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起草落实有关农业农村政策实施意见,参与拟订落实涉农政策的措施。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并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村级财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

(四)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扶贫开发区域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扶贫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开展对口帮扶协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区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引导农业产业发展。组织并指导乡镇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产品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对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经济作物和畜禽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及地方标准。

(八)组织农业资源规划工作。负责对农用地、农业物种资源、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治理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指导农业清洁生产。组织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对农业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进行管理。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业产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沼气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组织、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技术培训教育并按规定管理农业技术人才队伍。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工作机构的管理和建设。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对外农业合作与交流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业产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沼气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组织、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技术培训教育并按规定管理农业技术人才队伍。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工作机构的管理和建设。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对外农业合作与交流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效能、绩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党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平安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党的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改革、经济发展及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统计及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农村引智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评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区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

李阳春

059433121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涵江区塘北山巷28、38号

 

2

提出机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意见。组织编报相关预算和决算。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并监督管理。指导业务内涉农资金的整合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股做好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及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含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计财室

周建海

05943566230

3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乡村振兴推进股

黄艳

05943566920

4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保护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开展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承担外来农业方面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开展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组织并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产业发展与信息化股

林家汉

05943312862

5

对农业农村改革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引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组织并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村级财务,负责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姚勇松

05943581628

6

拟订本区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和花井)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屋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墨区改革政策,指导农基体制改革和土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屋区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政治、经济任务。负责基区经济与社会状况的统计等工作,指导基区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南亚热带地区作物发展规划,组织并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种植业管理股

蒋丽娟

05943392030

7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有关考核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环境实际,提出农产品分布及发展区城建议。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关丽钦

05943580966

8

研究拟订畜牧兽医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兽医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推动辖区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质量及使用;提出畜禽禁养区域划定建议;对畜禽生产有关认证实施日常监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畜牧兽医股

吴舒渊

05943568323

9

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等。统筹、协调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督促做好贫困对象精准识别、专项扶贫政策落实和贫困对象监测、退出工作;会同区直部门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行业扶贫政策落实的工作;组织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资金落实。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区直有关单位做好贫困对象帮扶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做好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对口扶贫协作工作。协调组织牵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三定方案

扶贫开发股

张金海

059433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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