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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来源:区司法局 时间:2024-12-1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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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及地点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区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负责全区行政复议,组织、指导和监督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承担区委、区政府、乡镇、街道、园区及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委规范性文件向市委报备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五)依法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七)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相关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日常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

综合协调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化、新闻宣传、效能、绩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党政务公开、平安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扶贫挂钩帮困工作。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机关并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固定资产、审计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省、市、区补助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车辆等管理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涵委办发〔2019〕20号

办公室

黄日晅

0594-679189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时令 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时令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894号。

2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社区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股

李雄

0594-6791966

3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和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林加世

0594-6791955

4

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律师队伍教育监督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考核和违法行为上报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协调律师行业党建具体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张军

0594-6791892

5

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直单位、乡镇、街道“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陈芳彬

0594-6791898

6

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承办以区政府、区直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根据《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办理和协调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涉及区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配合办理以省、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裁决案件。承办省、市政府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庄芳平

0594-6791920

7

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承担区委规范性文件向市委报备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乡镇、街道及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管委会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组织或参与检查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范性文件审查股

黄丽华

0594-6791797

8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工青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乡镇、街道司法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岗位培训教育和评先创优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工作股

陈丽燕

0594-6791897

9

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经验交流等工作;负责承办区司法局和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涵委编〔2010〕15号

涵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军

0594-6791892

10

负责依法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负责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负责对社会性活动实施公证法律监督等。

涵委编〔2011〕5号

莆田市三江公证处

郑芳芳

0594-67918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时令 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时令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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