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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依据 |
负责科室 |
科室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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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相关标准落实,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监督管理上级下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七)落实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审核区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八)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残疾人等特珠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涉外和涉台、港、澳、侨的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十)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机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清理乱建坟墓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二)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四)依法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健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制,推进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润滑社会关系。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按标准落实,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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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管理上级下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5号) |
养老办 |
林明华 |
0594-33108236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路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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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助落实残疾人等特珠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全区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六十年代初精减职工的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和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负责组织扶贫挂钩帮困工作。承担区老区办的日常工作。联系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5号) |
低保办 |
陈闽聪 |
0594-3566559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路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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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城乡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建设理论研究。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监督负责殡葬执法。指导殡葬机构服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5号) |
基层政权 殡改办 |
林剑伟 关云华 |
0594-3565986 0594-3368616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路5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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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审核区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承担行政部门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办公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涵委办发〔2019〕5号) |
办证中心 |
李志祥 |
0594-6988652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公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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