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季度刑事案件侦破情况
4至6月份,涵江分局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44起,破123起,破案率为85.4%。刑拘81人,逮捕77人,起诉93人。
二、第二季度治安案件受理查处情况
4至6月份,涵江分局共受理治安案件502起,查处355起,查处率70.7%,其中赌博案件63起245人。查获吸毒人员3人次。
三、第二季度财务收支情况
(一)国库收入
1.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964790.00元
2.公务交通补贴:868810.00元
3.住房公积金:2945800.00元
4.养老保险:2424592.80元
5.医疗保险:780683.42元
6.医疗补助:536782.00元
7.生育保险:53475.80元
8.工伤保险:30334.38元
9.公用经费:1621306.94元
10.业务装备经费:1718956.94元
11.办案业务经费:2076425.98元
12.退休人员生活补贴:974092.00元
13.退休人员一次性安家费:24000.00元
14.退休人员公务费:104000.00元
15.工会经费:532100.00元
16.基本工资:16358017.00元
17.公安辅协警经费:471627.27元
18.年度考核奖:12492614.00元
(二)国库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33377756.27元
2.社会保障缴费:6771668.4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03993.07元
4.公务接待费: 5539.00元
5.被装购置费:311545.97元
6.设备购置:616622.97元
7.公车购置:790788.00元
8.伙食补助费: 473610.22元
9.办公费:1155821.94元
10.差旅费:444326.02元
11.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502342.80元
12.印刷宣传费:120941.68元
13.租赁费:14428.81元
14.维修(护)费:67961.80元
15.工会经费:21061.58元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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