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萩芦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的通知》(莆涵委法办〔2023〕6号)等文件要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和依法办事能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牢根本点,绷紧法治建设“责任链”
落实责任意识。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统筹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着力探索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融合法治”新路径。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提升法治素养。完善党委班子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程,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全年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今年举办了2次法治学习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达100余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各支部以及“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民法典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着力提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树牢学法意识。
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如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同时,通过每日考勤、不定时、不定期检查以及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对于违反效能管理规定人员予以扣除绩效奖金或者补贴并予以通报批评等;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决不能推诿扯皮踢“皮球”;全面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划分职责权限,做到收放有据、各归其位、没有遗漏,严格按照职权清单,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办理“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执法领域风清气正。
(二)聚焦“着眼点”,行好法治保障“护航船”
严格规范执法。督促执法队在编人员报名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综合执法队核定编制12人,实际在编7人,其中5人已领执法证(其中1人通过司法考试),1人通过考试正申请证书,1人为职工身份无法报考。2024年全镇共有7人通过执法考试,1人通过司法考试已换证,2人执法证过期已换证,现有持证人员10人(其中2人考过正申领证书)。于2024年11月,与区八个执法部门签订赋权承接确认书,完成赋权工作,并将行政执法案件录入“闽执法”平台,其中行政检查13件,行政处罚0件。
健全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聘请镇级法律顾问1名、村级法律顾问5名,实现全镇20个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着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强化制约监督。始终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加强执法体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高效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3件。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妥善办理12345公众服务热线事项436件。始终正风肃纪,建设廉洁政府。坚持“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抓好审计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执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逐年减少。
(三)瞄准“落脚点”,种好法治惠民“幸福树”
千方百计促振兴,乡村发展提质增效。紧盯“宜游萩芦”建设,坚持以品质提气质,精细补短彰显萩芦形象。一是做靓乡村画卷。持续开展“五个美丽”建设,打造入村即入景的乡村画卷,新创建50个美丽乡村庭院、20个美丽乡村微景观以及3个美丽乡村小公园,1个美丽田园,1个美丽休闲旅游点。加快20个村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分类修缮提升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二是擦亮发展底色。加速释放“五彩萩芦”品牌“溢出效应”,丰富子品牌“萩山来信”项目业态,品牌效应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达上千万元。推动萩芦山区特色与山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成功举办萩芦枇杷文化旅游活动,持续刷新“枇杷文旅”消费新场景,盘活用好翔锦大农业枇杷生态园等,延伸开发“海市山野”文旅项目,建成集露营、餐饮、采摘、研学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新业态,以农促旅,以旅兴农,激发乡村旅游消费新活力。三是接续乡村振兴。围绕‘一村一品’发展思路,以枇杷产业为切入口,培育枇杷产业“领军人才”22人,评选认定出70名兴农人才,纳入数字萩芦“人才智库”。以品牌赋能,推出全新包装“萩月白”枇杷,推行“科技特派员+企业+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枇杷新品种种植,实现白肉枇杷翻倍溢价,同时,利用枇杷林下空间推动人工种植红松茸,为村民开辟致富新路。进一步做好南下“民族村”文章,与农商银行萩芦支行签订5000万金融战略合作协议。
持之以恒增福祉,民生底线稳步兜牢。紧盯“幸福萩芦”建设,努力把最好的资源留给群众,用优质的供给服务群众。民生事业持续夯实。大力开展为民办实事,成立萩芦镇农村小规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立“服务超市”、完善项目流程,进一步规范农村小规模工程交易行为。规范城乡低保申报程序,坚持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今年,新增低保39户68人,新增特困3户3人,提供低收入农户社会公益岗位11个,累计发放社会救助金10万余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利益。积极对接市级医疗资源,为群众提供义诊服务。二是文体事业成效显著。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大节庆日及民俗节日为契机,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文化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10场主题文化活动,参与群众超千余人次。此外,持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不断提质扩面、提档升级,扎实推进结对共建工作走深走实,联合其他单位开展10余场文明实践活动,着力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力促进我镇文化事业发展。三是社会事业日益增进。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落实产业帮扶,下达中央产业补助资金12.2万元,支持50户脱贫户发展产业,实施雨露计划,为符合条件的8名脱贫户子女共计发放补助资金2.25万元。举办奖教助学表彰大会,对169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予以嘉奖,颁发奖学金21.29万元,创建教育标杆,倡导尊师重教文化。强化内外联动,号召社会力量投身家乡建设,深化与地方企业合作,增加社会事业投入,助力萩芦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保安定,基层治理精准有效。紧盯“平安萩芦”建设,严密防范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一是风险化解精准有效。纵深推进“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做精做实“全市一张图”平台,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体化运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8件,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信访维稳稳定有序。积极推进重大会议、节假日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利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着眼提高化解率,今年来成功化解初信初访10件,共受理办结上级转送76件,区领导接访1批次。三是安全生产平稳安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共排查安全隐患各类场所12次,排查整改消除隐患65条。同时,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日”等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起浓厚安全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我镇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程序不够严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法治建设基础工作。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紧加快各部门业务的协调联动,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掌上办”,缩短人民群众事项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提高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满意度。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广“送法下乡”等特色活动,结合走访调研、“工青妇”活动安排、“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邀请法律顾问、法学专家深度剖析典型案例,推行“以案释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进一步壮大“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队伍,积极开展法治文化特色活动,全面带动形成崇法尚法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确定义务,在法治轨道上反映诉求,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健全矛调中心功能,畅通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引导更多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实现纠纷“一站式”化解。
三、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法治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着重针对基层实践工作中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培训,在提高其法治相关理论水平的同时,着重提高其实践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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