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新版清单在保持制度连续性的同时优化明显,事项数量从 2022 年版 117 项减至 106 项,全国性管理措施从 486 条压减至 469 条,地方性管理措施从 36 条精简至 20 条。《清单》通过删除、放开一批全国性措施(如公章刻制业从许可制改备案制)及取消部分地方性措施,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兜牢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