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撂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2〕67号)和《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88号)规定,对2021年4月基础台账内的撂荒地复垦种粮达到10亩的主体或村集体(单产应达到全区平均粮食单产80%),给予每亩600元补助。我区2023年撂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共发放补助资金140.8656万元,受益主体25个。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涵江区2023年撂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发放名单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39203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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