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拟拨付2023年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资金(庄边镇吉云村)的公示

来源: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12-30 10:13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4号)、《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涵农综〔2023〕148号)文件要求,下达庄边镇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修复资金5万元,经镇政府核实确认,计划将该项资金分配给庄边镇吉云村,用于吉云村大圩龙潭坝增高、水渠清淤、开挖渠道。该工程由莆田市汇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现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经研究,拟向承建单位--莆田市汇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逾期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58961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