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1〕20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莆农规〔2022〕2号)和《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88号)规定,对在我区规模种植粮食作物达20亩及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其中秋冬种马铃薯的每亩给予叠加补助500元)。我区2024年春收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种粮及马铃薯叠加补助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已完成。本次共发放补助资金万元,受益主体2个,分别为莆田市惠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白沙镇广山村规模种植秋冬种马铃薯面积157亩,按每亩300元的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4.71万元,按每亩叠加补助500元的标准,拟叠加补助金额7.85万元,该主体本次补助共计12.56万元;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鲜九亩家庭农场,在白沙镇白沙社区规模种植秋冬种马铃薯面积35亩,按每亩300元的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1.05万元,按每亩叠加补助500元的标准,拟叠加补助金额1.75万元,该主体本次补助共计2.8万元。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3312185 339203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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