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我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46号)文件精神及市局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补助数量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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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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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名称 |
福建省莆田市优利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莆田市鸿兴禽畜良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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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地址 |
涵江区 江口镇 |
涵江区 江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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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畜禽种类及免疫病种 |
生猪 猪口蹄疫 |
生猪 猪口蹄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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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数量(2023.9.01—2024.8.31) |
5539 |
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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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
2元/头 |
2元/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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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
11078 |
13448 |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若发现所公示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有其他异议,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实名举报。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1日。监督电话:0594-3312185。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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