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晚稻和马铃薯叠加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农综〔2024〕60号)文件,我区组织开展的2024年夏粮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补助申报工作,截至9月24日,共有2家主体申报,分别为:
1.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白沙镇广山村规模种植夏玉米面积107.59亩、春大豆38.23亩;
2.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金森家庭农场在庄边镇凤际村规模种植夏玉米26.5亩。
以上拟补助面积共计172.32亩,按每亩300元的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5.1696万元。补助资金分别由市、区级两级财政各承担50%,拟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请市级补助资金2.5848万元。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3312185,339203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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