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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8-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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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鞋材改扩建项目

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涵庭西路668

莆田市涵江区亿丰鞋业有限公司

 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用地面积9314.76m2。项目新增投资300万元,新增环保投资20万元,扩建后总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组合鞋底500万双,鞋钩5000万个。

运营期:

1、污水防治: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运营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防治:项目一次EVA大底发泡、恒温定型,EVA鞋垫热熔、热压、转印商标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20m排气筒DA001排放二次EVA大底小发泡、二次发泡,组合鞋底照射、刷处理剂、烘干、刷胶、贴合,鞋钩加热、注塑成型、描漆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20m排气筒DA002排放EVA粒料配料、密炼(含投料)、开炼、造粒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磨边、打粗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使设备处于良好正常工作状态,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等,为出入口设置软帘等阻隔设施

4、固废防治:废包装袋、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原料空桶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联系电话:0594-3551316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4-46号全科综合受理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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