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551316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4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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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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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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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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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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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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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晋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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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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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石庭西路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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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08(900-214-08)废机油(仅限莆田市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机油),核准经营规模:6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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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8月17日至202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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