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551316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4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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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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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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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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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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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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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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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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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涵庭路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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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900-214-08)废机油、HW08(900-218-08)废液压油(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
核准经营规模:5000吨/年,其中废机油4000吨/年、废液压油10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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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7月19日至202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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