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关于2024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25 08:32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355131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图案定制项目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国欢西路1800号

莆田市宸奕善工贸有限公司

莆田天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系租用莆田旺圣鞋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总租赁面积1180m2。项目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化纤类布料产品20万米,帆布画、油画35万米,烫画布料、服装5万件。

运营期:

1、污水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车间主风管至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1)噪声源控制

①主要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②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③对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在午间、夜间生产加工。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①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②对高噪声源设备均采用隔声围挡,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③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带阻隔声波的传播,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④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首先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放在车间中央

4、固废防治:废转印纸、边角料、废烫画膜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处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和废过滤网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44-46号全科综合受理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