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涵江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宜居涵江,助力谱写“福建篇章”莆田答卷。我区主要环境质量指标稳中趋好。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7.5%,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地下水环境质量Ⅴ类水比例未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6.9%,同比下降1.4%,6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危废处置利用率97.9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有序发展
1.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强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的在线监控,推进华佳彩高新面板等一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省级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引导、组织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并获得省级能效领跑和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名单。现已培育1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云度新能源汽车)、1家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百威雪津啤酒),1家国家和省级绿色园区(高新区),树立了一批绿色低碳发展典型示范企业。
2.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大力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有效降低能源消耗量。目前已推动22家工业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其中: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和长城华兴玻璃年发电量均为1500万千瓦时,不断提升新能源消费结构占比。督导安特微电子等企业技改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工作,通过编制节能审查报告和召开现场节能评审会,严格落实节能措施。持续推进涵西、涵东街道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创建“优秀等级”低碳社区试点示范。
3.严控“两高”项目。实施新建项目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倍量替代制度,严控“两高”项目准入关口。2022年涵江区无新增“两高”项目。按照《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文件规定,持续把关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的审批,从源头上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
4.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2年涵江区50个项目环评均进行具体项目与福建省和莆田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符合相关管控要求的项目予以审批通过,有效落实“三线一单”成果运用。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维护“莆田蓝”清新品牌
1.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2022年通过环境治理项目减少VOCs排放200.614吨。有效开展生物质锅炉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整治提升工作,辖区内9家燃生物质锅炉企业均已完成提升改造,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锅炉经提升改造,年度减少0.2318吨氮氧化物排放。
2.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组织职能部门对盛辉物流等13家重点企业和道路行驶的总计360辆驶柴油货车进行抽测,均达标。
3.推进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工地、道路扬尘管控。2022年共计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进行现场检查77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工地即刻通报、督办。定期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本年度噪音执法检查建筑工地46家次、餐饮文化娱乐场所51家次。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1.深化美丽河湖建设。积极开展萩芦溪美丽河湖建设。2022年,萩芦溪流域共排查“反弹复建”畜禽养殖53场(已整治到位),排查“反弹复建”水产养殖场5场(已拆除到位)。对涉水“散乱污”企业实行常态化执法监管,对已整治的“散乱污”开展回头看50家次。
2.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结合市政道路配套管网建设、荔涵大道污水管道改造等工程,完成污水管道建设约2.5公里,逐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配套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建设。督促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宫口河保洁工作,加强日常河道垃圾、漂浮物、水生植物清理打捞工作。
3.着力打好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攻坚战。构建木兰溪水质自动监测体系。主要汇水支流及乡镇交界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9座。持续开展木兰溪流域水产养殖整治。木兰溪流域淡水水产养殖场共57家,在养9家,停养48家。落实落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对违规畜禽养殖问题督促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整治,坚决遏制畜禽养殖“反弹复建”势头。
4.推进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10个千人以上万人以下、63个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四)深入打好碧海保卫战,倾力守护碧海银滩
1.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强化海漂垃圾治理。委托第三方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全方位、常态化、海陆统筹治理海漂垃圾问题。共完成16个入海排放口整治,为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海域保洁范围扩大至全区海岸线及近岸海域,2022年度共打捞清理海漂垃圾约850吨。
2.实施涵江区段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加强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木兰溪入海口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涵江区段)共投资8349.19万元,完成海堤生态化改造2.65公里;退养还滩99.59公顷;红树林修复面积20.17公顷;黑脸琵鹭保育工程面积31.72公顷;滨海湿地生态修复19.36公顷,切实改善木兰溪入海口人居环境。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1.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力推进“绿盈乡村”创建。2022年已完成21个初级版、10个中级版“绿盈乡村”创建工作,累计占比达92.18%,已达考核目标。有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22年已完成消除1条农村黑臭水体,25条疑似农村黑臭水体经核查均为非黑臭水体。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2022年完成《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立项,已国开行授信4.8亿元。同时加快推进江口镇、白沙镇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治理任务,已完成投资2100万元,完成年度治理任务。有度减少化肥使用量。完成种植绿肥2.5万亩、有机肥推广16万亩、秸秆还田2.2万亩,化肥使用下降比例2.3%。
2.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以工矿污染源为重点,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2022年共排查出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隐患的涉镉等重金属企业2家,均已完成整治。
3.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2022年共排查发现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隐患的土壤重点监管单位1家次,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实施超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计划。加快推进涵江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垃圾处理厂的风险管控。开展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已完成旧雪津旁地块四等24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均为非污染地块。
4.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我区地下水国、省控点位环境质量保持稳定,Ⅴ类水比例未增加。推动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防渗漏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
1.巩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我区森林覆盖率达68.17%,林地保有量76.46万亩,森林蓄积量343万立方米,均达到年度保护任务指标。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完成造林绿化8204亩、森林抚育23664亩,建成省级森林村庄7个,自然保护区状况良好。
2.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开展莆田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对自然保护区内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实,督促问题整改,促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落地。2022年共发现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养殖场1处,已完成整治。
3.完善辐射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管,全区21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已全部完成检查。通过举办企业辐射管理业务培训,帮扶辖区18家辐射单位企业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组织编制《莆田市萩芦溪”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演练,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性。督促指导企业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备案。2022年,共受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4家;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应急演练5场次。
5.着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2022年制定《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和《莆田市涵江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七)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1.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制定《莆田市涵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成立莆田市涵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磋商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加快建立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2年,已完成10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达到上级部门考核标准。
2.增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科技赋能,执法提质增效。已通过联网省在线监控平台、安装视频监控等方式对25个废水点位、10个废气点位和15座小水电站实施非现场执法。积极指导辖区28家涉Vocs制鞋企业安装用电监控。通过建立正面清单和检查频次差异化监管制度,有效降低环境执法对正面清单企业生产运营的影响。全区共梳理28家符合条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八)加强组织实施保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1.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共19个,已全部完成销号备案;转办的6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8个,1个正在持续整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主要制约因素未涉及我区);转办的6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销号。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26项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17个,已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移交的14件群众举报件,目前已完成整改13件,未整改到位1件。
2.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入户”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与文件政策。借助涵江时讯等新媒体发布执法工作信息,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辐射效应。
3.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清水蓝天”交叉执法行动和“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开展业务培训、法律法规解读培训等活动,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发挥环保网格监管“绿色引擎”作用,推动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与基层网格队伍优势互补、协同推进。2022年共落实网格巡查反馈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有时面临执法设备和车辆紧张问题。二是部分企业“重开发轻保护”“重生产轻治理”意识仍然存在,未能意识到治污减排是企业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三是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资金缺口仍然较大。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共需投资9.8亿元,除国开行的4.8亿元授信,目前尚有5亿元的项目资金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环保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分工协作,努力营造生态环保领域下的“政企一盘棋”氛围。利用好各大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新环保法律法规、新环保理念,让企业、群众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依法治企。
(二)争取资金保障,助推环保项目。积极主动协调,争取加快中央、省相关支持力度,同时积极谋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向上争取资金补助,通过项目工作法引导各方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三)环境质量稳中求进。一是大气环境方面。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VOCs综合治理;开展燃生物质锅炉提升整治工作,强化柴油货车路测、入户测、集中测力度;继续严格落实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和道路扬尘管控,严查违法行为。二是水环境方面。开展全区73家淡水养殖场全面有序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全面清退。加快推进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开展木兰溪、萩芦溪、龙江溪等三条主要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巩固成效。开展莆田高新技术开发区、涵江新涵工业集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三是土壤环境方面。按照“无废城市”创建实施方案,逐条落实各项,并积极促进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创建无废工厂。推动“十四五”重金属减排项目(东泰皮革),确保如期完成市局下达重金属减排任务。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清单,开展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升辖区内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