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涵江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江口镇某公司存在废气污染情形。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实地察看,经了解,该公司已配备相关废气处理设施,且按照排污许可规定要求对排放污染物开展自行检测。但群众不知情,为此,该局要求企业将环保设施、环保处理工艺、废气检测结果、企业信息等向周边群众进行公示。

为进一步控制废气排放情况,该局要求该公司对注塑车间安装塑料门帘,特别是在生产期间,窗户要保持关闭,避免废气扩散外环境。同时要求企业自觉接受群众日常监督,切实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看到公示,心里踏实多了!”周边的群众看到企业公示栏内的环保处理工艺和废气检测结果后,为涵江创新环保处理工艺公示举措点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