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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由 |
依据 |
处罚措施 |
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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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田飞达鞋材有限公司 |
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规定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的罚款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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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付大安 |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案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私自垂钓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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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何伟 |
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
处人民币壹拾万玖仟叁佰柒拾肆元整的罚款 |
未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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