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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涵江)2024年8月行政处罚公开

来源:涵江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9-0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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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对象

案由

依据

处罚措施

执行情况

1

莆田市物供汽车报废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零捌拾肆元整

已执行

2

莆田新力电子有限公司

1、涉嫌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2、涉嫌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执行

3

莆田市涵江区耀扬鞋业有限公司

1、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2、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处人民币贰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已执行

4

莆田市启丰鞋业有限公司

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的罚款

已执行

5

福建省山河药业有限公司

1、涉嫌违反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和自动监控管理;
2、涉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自主验收后未按规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处人民币伍万叁仟叁佰玖拾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已执行

6

莆田市艳玭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涵江分公司

1、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已执行

7

莆田涵江区牙管家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1、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无许可证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未执行

8

莆田市涵江区曙光鞋材厂

1、涉嫌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3、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处人民币伍万壹仟贰佰伍拾元的罚款

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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